一、申请受理
职工在医保结算后,向所属单位工会提出二次报销申请。
二、受理机构
一般由所属单位工会负责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核。
三、材料准备
- 参互人身份证、医保卡和银行卡印件
-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单和医疗费用收据
- 住院治疗用药清单和出院证明书
- 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如有)
- 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如有)
- 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如有)
- 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如有)
- 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如有)
- 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有)
- 参加社保的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 参加社保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
- 出院证明
- 医药费收据
- 住院费用详细清单
- 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四、审核流程
- 参互单位工会在本单位系统内上传上述材料原件
- 参互单位工会对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上报到办事处或代办点
五、费用核算
相关部门根据规定核算二次报销的费用。
六、费用兑付
核算完成后,将报销费用发放给职工,一般直接打入职工提供的银行卡中。
补充信息
- 不同地区的差异: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工会二次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内蒙古自治区的工会二次报销有其特定的条件和流程,而北京市的工会二次报销也有其独特之处。
- 特殊情况: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职工中途退出基本医疗保险、存在弄虚作假和错发行为等,可能会影响二次报销的权利和结果。
- 报销时效:部分地区对工会二次报销有时效要求,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可能视为放弃享受互助项目补助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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