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平台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模式,近年来得到了政策上的支持和规范。以下是关于灵活用工平台的主要政策概述:
灵活用工的本质与政策支持
灵活用工的本质是劳务派遣,但又不同于传统的劳务派遣,更类似于滴滴模式。它通过平台或平台上的个人,采用分包或众包的方式完成业务,既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也是一种新的税筹工具。灵活用工能够解决企业的高成本和高税负问题,同时也解决了个人收入低和工作不灵活的问题。
政策支持方面,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灵活用工平台的税收管理政策
为了规范灵活用工平台的税收管理,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利用税务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建设开发了“灵活用工平台”企业税收风险识别创新业务应用场景,智能识别虚开发票、税款流失等风险,推进税务部门以数治税,加强税收监管。
某省税务局发布了招标公告,旨在完善灵活用工平台企业的风险识别应用项目,增加灵工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模块,对报送的涉税信息开展风险识别,分类开展监管,推动灵工平台向更加合规的方向发展。
此外,某地制定了《灵活用工平台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指引》,统一平台企业相关政策的执行标准,提高政策的确定性和执行一致性,防范和化解税收风险。该指引涵盖了灵活用工平台企业的界定和经营模式,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风险以及平台企业和灵工人员的税收遵从风险,并规范了税务登记管理、税收政策适用和委托代征管理。
灵活用工平台的界定与经营模式
灵活用工平台企业是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依托互联网平台,为用工单位与灵工人员提供撮合服务或承揽用工单位服务需求后再发包给灵工人员完成任务的平台型企业。灵工人员是指依托平台提供服务,与平台企业签订服务协议但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灵活用工平台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三种:撮合模式、自营模式和代理模式。撮合模式下,平台企业分别与用工单位和灵工人员签订平台服务协议,服务结束后用工单位和灵工人员向平台企业支付撮合服务费。自营模式下,平台企业与用工单位签订总承包协议,并与灵工人员签订分包协议。代理模式下,平台企业主要提供“代付报酬”服务,成为用工单位和灵工人员之间的“资金结算中心”。
灵活用工平台的税收风险
税收风险主要包括税务机关税收管理风险和平台企业及灵工人员税收遵从风险。税收管理风险包括临时税务登记风险、税收政策适用风险和委托代征管理风险。税收遵从风险包括发票风险和为高收入者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风险。
灵活用工平台在政策支持下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也面临着税收管理和合规经营的挑战。税务部门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税收管理政策,旨在规范灵活用工平台的经营行为,防范税收风险,保障企业和灵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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