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的差旅费报销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午休房费用和相关职称人员差旅费
福建省财政厅印发的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了午休房费用和相关职称人员的差旅费标准。具体来说,可以安排午休房或延迟退房,房费按照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的50%以内凭据报销。对于相关职称人员,院士参照“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职称人员参照“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
2. 抽调到中央部(委、局)工作人员相关费用报销标准
如果省直机关工作人员被中央有关部(委、局)抽调协助开展专项工作,往返两地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每两个月报销不超过1次,一往一返计1次。抽调工作期间,食宿费原则上由抽调单位负责,确需自行安排食宿的,由所在单位在省直机关差旅费开支标准限额内据实报销住宿费,同时按每人每天100元发放伙食补助费。
3. 差旅费的报销范围
差旅费的报销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一般情况下,单位补助出差伙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了,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外地餐券是否能计入差旅费中,税法上并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4. 住宿费标准
从2023年5月1日起,中央和国家工作人员赴地方出差住宿将不再统一按省会城市标准执行,而是在一个省内出差,根据出差目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差异,执行1到7档不同的住宿费上限标准。福建省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也体现了这一变化,具体的住宿费标准根据地市来确定,不再统一执行省会城市标准。
5. 其他细节
差旅费还包括用于出差旅途中的其他费用支出,如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一般情况下,单位补助出差伙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了,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外地餐券是否能计入差旅费中,税法上并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
福建省的差旅费报销标准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午休房费用、相关职称人员的差旅费、抽调到中央部(委、局)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报销标准、差旅费的报销范围、住宿费标准以及其他细节。这些标准旨在规范差旅费的报销,确保合理使用公共资金,同时保障工作人员的基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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